上善之人为而不争

——学习《道德经》八十一章有感

发布时间:2016-06-19来源:作者:王娟芬点击:

“为而不争”是道家的人生信条,源于老子《道德经》最后一章最后一段话:“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老子深感世界的纷乱,起于人类的相争——争名,争利,争功......无一处不伸展利己的意欲,无一处不在竞逐争夺,为了消除人类社会的纠结,乃提出“不争”的意思。老子的“不争”并不是一种自我放弃,并不是消沉颓废,他却要人去“为”,“为”是顺着自然地情况去发挥人类的努力,人类努力所得来的成果,却不必占为己有,这是一种伟大的道德行为。

人生在世,因利而来,为利而争,倒也无可指责,否则社会便没有了前进的动力。但凡事总有个“度”,你为名利,尤其是私利,机关算尽,坐不安席,食不甘味,你就活得不潇洒,活得很累,活不出人生的真滋味。

“为而不争”是需要“仁”的思想,“恕”的思想,“淡定”“坦然”的思想,“与人为善”“和为贵”的思想做底蕴的。否则,就和建立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不合拍,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

“为而不争”不是窝囊的同义词。其根本区别在于一个“为”字,“窝囊”是指那些既不为又不争,拿不起,放不下,提不起“串”的人。而“为而不争”的人却是有着良好修养的人。他深知“为人即应当做事的道理”重做事的结果,但更注重做事的过程,唯有艰难曲折的过程才最值得成功者回味。他尽能力做事,并千方百计做成事,却在名利面前懂得推让;拥有一颗爱他人之心,却不图别人给与回报;他知道什么时候当“行”,什么时候当“止”;遇赞誉处之淡然,遇诽谤处之泰然。这样的人,才是不被身外之物所累,始终保持良好心态的智者和贤者。也许,在有些人眼里,这样的人有些“冒傻气”。但是,越是竞争激烈的社会,越是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调整好与他人的关系。

“为而不争”是一种大智慧。正像“水”一样,利万物而不争,以其善下之,故能成其大;以其性柔弱,攻克天下之至坚。在社会上常能看到一种现象,有些人争强好胜,却常常事与愿违;有些人不争不抢,而常常坐享其成。这正应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为而不争”又是一种大境界。“不争”其本身就是一种与人为善,就是对他人的宽容。就是这“退一步”“让一时”能减去多少争执,少去多少烦恼,甚至避免多少灾难!我特别欣赏的一句话是:你自己是你自己幸福的设计师。试想一下,人生许多幸与不幸不是都能从你自己身上找到原因吗?《菜根谭》上讲的“ 烦恼皆因强出头”;《心理学》上讲的所谓“性格悲剧”不就是这个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