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上善若水”

发布时间:2010-06-18来源:本站作者:学道点击:

老子《道德经》第八章“上善若水”,分析了“水”的性质和特征,指出“最上等的善”就是“水”,要求人们以“水”为榜样修心立德。今人也常以“上善若水”为座佑铭,提醒教育自己,鞭策激励自己。

那么,究竟学习“水”的哪些优点呢?我的认识是:

一、学“水”之不争。“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水的善德在于它利益万物,滋润万物,而不去争名、争利、争功、争大。学“水”之不争,就是淡泊名利,清心寡欲。就要谦退不争,不为私利与天地争,与万物争,与世人争。做一个“人到无求品自高”,“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道德高尚的人,旷达淡泊的人。

二、学“水”之仁爱。“与善仁”。水施于万物,皆出于仁爱之心。学“水”之仁爱,就要心地善良,有一颗至爱之心,常怀平等之心,常存积德之意,常做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之事。“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受人之利知恩图报,施人之益不图回报。

三、学“水”之诚信。“言善信”。水本无言,行则有信,如朔望之潮水,皆能适时去来。学“水”之诚信,就要做到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开诚布公,光明磊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言必行,行必果。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隐瞒,不欺骗,不歪曲,不篡改事实。

四、学“水”之自然。“动善时”。水在举动方面,很合乎自然,如水流到圆的地方,它就成为圆形,流到方的地方,它就成为方形。氤氲时下雨,晴天时升华,学习“水”之自然,就要有规律意识,顺自然之势,按自然规律办事,按社会规律办事,按一切客观规律办事。不妄言,不妄为,不盲目、主观,不背天行事,避免遭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五、学“水”之和气。“夫唯不争。放无尤。”水利益万物,却从不居功自傲、与它物相争,这就是“水”的又一优点——涵养与和气。学“水”之和气,就要牢记先贤先哲的“和为贵”、“协和万邦”、“家和万事兴,民和国昌盛”,“内睦者家道昌,外睦者人事济”等和谐思想,并把它传承下去。在日常生活中,要以爱、理解、尊重、宽容、谦让的心志,待人处事,化解矛盾,搞好团结。做到和气、和顺、和睦,促进人际和谐,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大家都来学习“水”之善德,则道德高尚,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中华民族兴盛,世界和平共处。

(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