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爱国主义旗帜 推动宗教与社会和谐发展

——参加常州市宗教团体爱国主义教育培训有感

发布时间:2008-11-10来源:本站作者:叶 胜点击:

常州市民宗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市直宗教团体骨干爱国主义培训班,对市属五大宗教团体骨干开展了课堂学习和组织外出参访学习两种形式。我作为道教团体中的一员,有幸参加了此次的全部学习。宗教徒首先是公民,然后才是教职人员。因此,只有做好一个好公民,才能当好一个合格宗教徒。我们道教讲“道法不离世间法”,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情是我们道教一贯主张和恪守的理念。所谓“出世”即虚怀若谷,柔弱不争,淡泊名利。出世不能与消极等同,相反它是人们思想由复杂到纯正、由消极到积极的一种本质上的升华;所谓“入世”即要热爱社会,关注社会和人生,慈悯于物,利益群生。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了我们宗教徒新的要求和新的起点,我们讲爱国,其意义和表现远远不只是热爱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以及壮丽秀美的大好河山,更重要的是热爱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祖国,带领和团结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的建设,关心国家的发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扬我们宗教正统的道德思想观,正本清源,抵制邪恶。我们常州市有五在宗教,其文化博大而精深,道教中维护生态的自然思想,无为不争的淡泊名利思想,以及恤孤怜贫的济世利人思想;佛教的利乐有情、庄严国土、慈悲济世;天主教的爱人如己、避恶行善、助人为乐;基督教的荣神益人、作盐作充、追求真美······等等,这些都是积极向上的内容,都是贴近生活,关注民生的,我们要努力弘扬。

宫观是我们传播道教文化的载体,是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场所,也是体现党的宗教政策的重要窗口。因此保护好宫观中的宗教文物,搞好宫观建设,是道教一系列工作中最基本的工作。宫观建设得怎样,管理得好坏,直接影响到道教的形象,关系到道教的健康发展。

加强宫观管理首先必须依法。众所周知,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宗教徒爱国守法,济世利人,坚持一切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不仅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信仰的重要内容之一。故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要紧密团结与经常教育广大道教徒和信教群众做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和护法工作,形成一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的良好氛围,促使宫观管理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其次,要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我们说法律的适用范围是广泛的,而一个宗教的教规和管理制度是特指的,其范围是有限的,但两者的目的是相同的。坚持和实行民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宗教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积极借鉴和利用当今社会中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与道教传统的管理方法相结合,不断更新与调整管理观念及思想,是实现宗教管理工作现代化、科学化和信息化的必然选择。三是要牢固宗教信仰,坚持学修并重。作为道教徒,我们只有在坚定自己信仰的基础上,并时刻以道祖老子所讲的“道”与“德”去感悟事物和人生,践行自己的功德与社会责任,方可称得上是有“道”之士,进而才能被信众所认同、所尊重。我们常讲宫观管理工作追根究底是管理人的工作。要想做好人的工作必先以教育、引导的方式牢固其信仰,纯正道风;其次要坚持扬长避短,合理分配的用人原则,做到人司其职,职尽所用。